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邬为忠律师:君都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、副主任。
邬为忠律师1990年毕业于同济大学首届双学士学位班,取得理学、法学双学士学位;先后就职于国资委直属特大型国有企业(美国、香港上市)、大型房地产公司(香港上市)、综合类证券公司、专业化律师事务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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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全日制用工采取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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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: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。口头形式一般适用于短期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形式。对于以小时为单位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,经双方协商同意,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。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合同的,应以书面形式订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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